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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可以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投保人本人。 2、投保人的子女(父母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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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2、投保人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
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沟通具体变更手续 依据《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被保险人同意。 并且,当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变更需经过投保人的同意,由投保人提出变更申请。
投保人可以变更,但是被保险人不能变更,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变更注意事项: 1、更正投保人相关信息时需要投保人签字; 2、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原投保人、变更后投保人的签字同意,如原投保人身故、失踪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原投保人无法亲笔签名,需提供有关证明(身故证明或公安局证明或判决书); 3、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且必须经过审核; 4、对于联系电话、收费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的变更,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无需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 5、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开户行、帐号、户名、收费地址等,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 6、若投保人的姓名发生变更且保单采用银行划帐方式交纳保费,则应提供新的开户行、账号、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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