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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过失犯罪。单就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本身而言,驾驶员主观上应属于故意。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过失犯罪。 1、单就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本身而言,驾驶员主观上应属于故意。 2、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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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不是过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就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本身而言,驾驶员主观上应属于故意,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行为人因醉酒驾车而构成的危险驾驶罪,不是过失犯罪,该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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