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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判决,简称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行政诉...
行政诉讼判决具体有什么形式呢,在此我向大家做一些介绍。行政诉讼判决的形式主要以下几种方式: 1、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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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中止包括以下情况:(1)原告死亡,必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方当事人终止,权利义务承受人尚未确定的;(四)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需要请主管部门解释或确认;(六)案件的审判必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但相关案件尚未审结;(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解除诉讼原因后,恢复诉讼。
行政诉讼判决具体有什么形式呢,在此我向大家做一些介绍。行政诉讼判决的形式主要以下几种方式: 1、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等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3、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只判决确认违法,而不判决撤销。 5、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判决确认无效。 6、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判决变更。 7、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被告变更、解除行政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判决给予补偿。
行政诉讼判决,简称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行政诉讼判决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处理解决争议的基本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结果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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