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是因继承房产进行诉讼的,到房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2,如果是因继承其他财产进行诉讼的,到主要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3,起诉时需要本...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原籍现住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原籍现住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被继承人xxx的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告:王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南宁市兴宁区XX路XX号X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王Y,女,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南宁市兴宁区XX路XX号XX室,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被告:王Z,男,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南宁市兴宁区XX路XX号XX室,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诉讼请求 (1)确认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X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屋(价值XXX元)归原告王X所有; (2)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写明原、被告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遗产的性质、价值、共有人等情况) 原、被告是亲兄弟姐妹关系(根据各当事人身份情况如实填写),被继承人王XX、李XX是原、被告的父母亲,分别于19XX年X月X日、19XX年X月X日去世,生前未有遗嘱、遗赠,原、被告的祖父母、 外祖父母即王XX、李XX的父母亲已先于其二人去世。原、被告的父母去世后,留下遗产即座落于南宁市兴宁区X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屋,原、被告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各被告放弃对该房的继承,由原告一人继承。为办理相关手续,特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座落于南宁市兴宁区X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归原告王X所有。 此致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 具状人:XXX(须由起诉人亲自签名或盖印) XXXX年X月X日
写房屋遗产继承起诉状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起诉状 原告:******,女,户籍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被告:******,男,身份证号:,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继承位于**************房产的四分之一份额;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告女儿*****,系******************房产的四名共有人之一。*****于*年*月*日突然病故,且未留下任何遗嘱。被告系****配偶(即被告系原告的女婿),且双方在婚后未生育子女。******父亲已于*******年去世,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原告女儿去世后,被告曾多次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该房产的份额,并表示愿意配合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但因客观原因拖延至今。无奈之下,原告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日期: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4人已浏览
1,107人已浏览
1,142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