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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有赔偿如下: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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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1、你的合同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你已怀孕,故单位依据劳动法对原合同延续至你“三期”结束(中途发生情况的,劳动关系即刻结束),所以“没给我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所以不存在赔偿的概念。 2、“废水工作对身体不好”需要提供第三方评测报告并获得医院的认可,否则不存在随意换岗。 3、既然你有提出换岗要求,将被视为与单位协商,那么单位提出的意见也就顺理成章。如果你同意,具体标准可以协商而定。原则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依然是双方的义务。休息期间的工资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你可以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来主张权利。 计算方法是:你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最为补偿,大于6个月的算一年,少于6个月的算半年给半个月的,然后在乘以2也就是补偿金=前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工作年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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