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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符合条件~ 没小孩 满30岁 有一定经济条件 然后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让他们给开个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之后到你们经常居住地的...
.收养人的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指收养人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 (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3)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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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弃婴要同时符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两方面的条件。 收养人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收养弃婴条件有: (一)收养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六)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符合上述收养条件的,应当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即使是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也必须经民政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收养行为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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