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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九级八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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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不包括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评残前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伤残评残后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赔偿金32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劳动者八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八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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