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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赔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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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用。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二)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三)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四)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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