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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建筑实务劳动力管理第一条基本规定的第二点。劳务企业必须使用自有劳务工人完成所承接的劳务作业,所以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这个问题就清楚了,...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并没有详尽的规定,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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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工程分包需要发包方批准(承包总合同里可以提前约定);劳务分包不需要发包方批准。 2.总承包商承包工程所用劳务可自行组织安排(根据所承包工程具体情况),是总承包方自己分内的事,不用发包方批准。而工程分包则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执行。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中,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分包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人。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望浩公司与夏宝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其承包的工作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禁止第三人将其承包的工作再分包。禁止出卖图章、图签等行为。
6.2.2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 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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