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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践中,与公司有关的民事纠纷有22种:1。股权确认纠纷1。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出资);2、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包括: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股东出资、股东权利、利润分配、股权转让和公司解散。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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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1、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3、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一、借名买房容易产生哪些纠纷借名买房,后来他人向其主张房产所有权,要实际出款人腾房或者向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所要购房金的纠纷问题。此问题对实际出资购房的人是非常不利的,有3点: 1、当初买房登记在别人名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实际出资的购买人是没有所有权的。尽管其实际出钱购买,此后一直居住,水电物业费都由其缴纳,但是其仍然得不到所有权。 2、当初购房时之所以将房屋登记到别人名下,大多是因为房子是某个单位的福利房,房价便宜,但是只卖给本单位职工,而且单位职工只享有房子所有权,只能办理房产证,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通俗说法叫小产权房。购房人为了降低购房成本,便冒着很大风险将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纠纷,除非建房的单位同意,实际出资的购买人是得不到房产所有权的,即便是与登记人达成协议,在单位不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法变更登记将房子登记到实际购买人名下的。 3、即便按照现在的法律政策或者经单位同意能够将此房产登记到实际购买人名下,如果实际购房人按照其与登记人先前签订的协议(假定有这样的协议)要求法院判决将房屋过户到实际购买人名下,此时如果房屋的登记簿上登记的房子所有人还是原先的登记人。则此种方法尚有可行性,但是如果登记人已经将房屋卖与另外的人,则实际购房人维权更加困难了。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两种具体情况: (1)如果登记人只是将房子以形式上的买卖、实质上的赠与或者与第三人串通的手段将房屋过户到第三人名下,则实际购房人是可以主张该过户或交易是无效的; (2)如果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此房产所有权存在纠纷的第三人,则第三人按照现行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可以取得此房所有权。如属第(2)种情况,则从法律上讲实际购房人除了支付价款购买此房,其已经没有其他途径获得该房产所有权了!二、借名买房纠纷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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