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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
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是两个不同概念,刑事责任包含犯罪和刑罚两个问题,而刑事处罚主要指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对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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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犯罪的犯罪形态有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不同的犯罪形态,要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中止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庆幸有以下几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对虽然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达到“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要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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