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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当然可以请律师。 这个期间,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实际给出律师的法律建议,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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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主要是指两种情况: 1、是被监视居住人在本地有固定住处的,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固定住处;二是对于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在本地没有固定住处的,应当为他指定居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里的居所, 2、是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场所,而不是直接将被监视居住人关押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对于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的,应当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 上文法律中第(2)点,很明确指明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只是限制不得会见除家人、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会见律师或辩护人是不需要批准,故不受此限。
被监视居住律师怎么会见,可以直接进行会见。法律要求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不可以私自会见除家庭成员及聘请律师以外的人员,故需要先聘请律师再与他会见。
一般的案件是可以不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律师的,但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二项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关于这个“他人”,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律师在内,但《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批准。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不属于不得会见的“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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