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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减免税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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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六十六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五:保险赔款;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况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住房贷款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国内住房,发生的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实际发生贷款利息年度,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次房贷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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