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
完全可以修改的,公民修改民族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属区县(自治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出更改民族成份的书面申请。并领取填写民族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公民在年满18周岁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记者从国家民委获悉,2015年5月20日国家民委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当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
后,夫妻双方就会对财产进行分割,以下两种情况是不予分割的:①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②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改户口本上的民族,如果材料齐全,去办理业务的人也不多的话,用不了多久,甚至当时就可以办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0人已浏览
1,071人已浏览
2,610人已浏览
3,8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