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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店租赁合同丢失,应立即采取以下补救措施。第一,可以根据原合同的内容要求对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二,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
租赁合同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以下的补救措施: 1、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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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是否可以补签,应当先与对方协商。对方同意补签则可以补签。如果不同意补签,只能复印对方手里留有的房租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遗失的可以进行补办,合同遗失并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租赁合同包括的内容分别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争议解决方式;法定或约定的其他条款等。
合同是有3份的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证明的。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一)经营性用房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是在北京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二)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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