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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养费问题,以广东为例,一般要有医嘱载明,为“加强营养”字样,法院判决一般为一个伤残等级1000元左右,即十级伤残1000元,九级200...
在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由于伤情严重的关系身体会变得很差,人也会变得消瘦,在治疗的同时其家属也会采用各种各样的营养品来帮助患者好好的恢复,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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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需要加强营养,医生会在出院医嘱上写明,另,营养期限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最终的营养费数额根据各地平均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乘以营养期限计算出来即可。
在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由于伤情严重的关系身体会变得很差,人也会变得消瘦,在治疗的同时其家属也会采用各种各样的营养品来帮助患者好好的恢复,其中的花费都会算在赔偿上。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什么是营养费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来说,如何更多地争取赔偿款成为焦点话题。就交通事故营养费的主张这一块,很多当事人过于盲目。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故营养费到底该怎么确定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又合理地争取到营养费呢本文将在以下的内容中作出解答。一、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可谓若干赔偿项目中,是最富有弹性的,就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法律的规定仅仅24个字,关键在于受害方主张营养费的证据的形式和效力问题。二、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确定对于营养费的确定,应当有两个必要证据: 1、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2、对营养品等级以及伤情对应关系标准。当然对于应付解决日常温饱之急的人们,追求营养是不现实的。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有个范围与等级,不仅仅是审判即便是当事人调解,也可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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