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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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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申请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7、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8、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种保障措施。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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