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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没有对丈夫的陪产假作出统一规定,每个省份实行的陪产假日期不一致,具体见于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只有女职工休产假的具体规定,对男职工休产假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没有国家统一的规定,男性陪产假的计算方法一般反映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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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三十条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你可以根据你们的情况看男方的陪产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流产,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息15天;怀孕4个月流产的,休息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与政策产假一致。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女职工流产的产假,根据1988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1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2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3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疗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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