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赔偿义务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对追偿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追偿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年修正本)(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赔偿委员会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赔偿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送达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同时提供证明职权行为合法的证据和依据,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视为没有证据和依据。
赔偿义务机关办理赔偿案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决定:(一)行政行为违法造成损害后果或者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事实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作出赔偿的决定;(二)行政行为不违法,或者行政行为违法未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三)行政不作为的理由不成立,或者未造成损害后果的,依法作出驳回赔偿请求的决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职权行为被纠正的,作出纠正决定的国家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或者其权利承受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952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