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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免责事由有: 第一,绝对免责。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交强险不予以赔偿。 第二,相对免责。 (一)驾驶人无证驾驶或者醉酒驾...
1、无证驾驶不予赔偿。如果因非法驾驶和吊销牌照期间驾驶车辆造成事故,强制保险不予赔偿。2、醉酒驾驶不予赔偿。醉酒驾驶不仅直接扣12分,还要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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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交强险条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有上诉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有上诉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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