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姑表兄妹婚姻不能15年

2022-10-22
四川工人日报讯3月1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护国法庭审结一起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判决原告A与被告曾男维持十五年的婚姻无效。家住纳溪区上马镇太平XX的原告A与被告曾男系姑表兄妹,两人自幼相好。原、被告,于1989年生育一子,1990年A与曾男办理。婚后,A与曾男由于性格不合,长期闹矛盾。1999年8月,原告A外出打工,双方分居至今。法院审理认为,原告A与被告曾男系姑表兄妹关系,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条的规定,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第十条规定,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婚姻无效;第十二条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即从登记结婚时起就无效,一律判决宣告婚姻无效。(B)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