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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
从11月15日零时起,济南正式进入供暖季。今冬济南供暖费的收取已经开始2天,同时进行的,还有报停工作。按照刚刚施行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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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取暖费发放标准,你可以参考一下: 宅取暖补贴采取按职务标准发给个人的办法,原每年每人24元的冬季取暖补贴取消,职工宿舍冬季取暖费由住户按实际住房面积或热计量收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 具体发放标准分别是:市级3200元,局级2200元,处级1700元,科级1300元,一般人员1100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以下标准发放:高级1700元,中级1300元,初级1100元。享受相应待遇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职级对应标准发放,同时具备以上两类条件的,可本着就高原则发放。 住宅取暖补贴由所在单位按每年10月工资发放时的人数和职务一次性发放给职工个人,所需资金从单位公用经费中解决。当年取暖补贴发放后,不再因单位人员及人员职务变动增加发放人数或调整发放标准。 未实行集中统一供热的职工用户,由供热受益人在每年10月底前,按集中供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计价面积向供热单位足额交纳取暖费,供热单位收取的取暖费必须全部用于供热开支,单独核算,加强管理。今后,若在国家规定的取暖时间之外增加取暖时间的,按增加的取暖时间和标准额外交纳取暖费,各单位也不准再报销职工住宅取暖费,违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 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 计算公式为: (1)用热费用=基本热费(占供热费的30%)+计量热费(占供热费的70%),其中: ❶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米 2)×计费面积(米 2)。 ❷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 ❸计费面积: 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 ❹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 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元。 ❺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 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元。 (2)热费收缴❶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按规定标准计算全额热费一次性缴纳。 ❷在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对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 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济发改物价【2017】463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 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 计算公式为: (1)用热费用=基本热费(占供热费的30%)+计量热费(占供热费的70%),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米 2)×计费面积(米 2)。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 ?计费面积: 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 ?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 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元。 ?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 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元。 (2)热费收缴?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按规定标准计算全额热费一次性缴纳。 ?在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对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 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济发改物价【2017】4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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