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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不包括伤残赔偿金的,也不包括精神损失。只有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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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此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不包括伤残赔偿金的,也不包括精神损失。只有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的必要性是有限的,不包括整形和康复治疗造成的费用。(2)误工费:以受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除为限,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费用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2、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受损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2)犯罪行为受损的财产必然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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