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间(按月计算)仅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养老保...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规定: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对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以下原则清理规范:未重复缴费的,归并或转移为一个个人账户;有重复缴费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它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个体参保人员重复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退还本人,企业为职工重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退还企业。
同时在不同地点参保属重复参保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是否属重复参保关键取决于参保人是否在同一时段与不同社保机构建立保险关系。如果他是不同时期的参保的,比如今年在湖北参保,明年在湖南参保,后年又到广东参保,于不同时段在不同地方建立参保关系,这种情况下养老保险是可以累计的;但如果参保人同一时间在不同地方都参保了,比如分别在广东和湖南两地同时都缴纳保险,这种情况就只能选择一地清退参保关系。 如果重复参保了,参保人该怎么办?能否选择其中之一退保?对此,据介绍,已经在老家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出具当地社保机构缴费参保的证明,在深圳可以不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同时在两个社保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用的,就属于重复参保险; 对于在外地与深圳重复参保,且已经终结了在深圳劳动关系准备回外地的,可以退保。深圳的条例规定,如果没有选择深圳作为养老地,深圳的保险关系可以终结,然后这部分的缴费可以退,但是要出具当地社保机构在外地已经参保的证明才可以退。 市民马先生非常关注参保人去世后的养老权益问题。他说:“比如有一名参保人60岁退休,但61岁就去世了,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很短,那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怎么办? 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按照我国的规定,个人账户的金额是可以作为本人的财产依法继承的。 另外,按照深圳市的规定,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 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 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均是政府主导险种,这两项险种不允许重复缴纳及享受,已重复缴纳的,需要在退休前六个月到待遇领取地办理衔接,临沂市办理流程如下,。由于各地市政策把握及业务办理不尽相同,建议实际转移前,详细咨询转出地及接收地人社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