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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担保是否有效,要看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届满。如果属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届满或者届满之后六个月之内的,则担保依然有效;否则将无效。《民法...
没有了,履行担保义务以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追诉期应该从履行担保义务时开始计算。民事案件追诉期三年,所以,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诉期是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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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担保是否有效取决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届满。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未满或届满后六个月内,担保仍然有效;否则将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中止、中断、延长。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辟谣】问:担保没有诉讼时效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担保诉讼时效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当天的六个月。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的,直至主债务本息清偿,视为协议不明确。诉讼时效是指被侵权的民事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债务人在期限届满时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问: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答: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履行债务。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了,履行担保义务以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追诉期应该从履行担保义务时开始计算。民事案件追诉期3年。所以,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诉期是履行担保义务以后3年。 如果没有约定的,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场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十年前的担保还在保证期间内的就是有效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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