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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查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
A.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B.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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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A.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B.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C.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D.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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