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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以下简称申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关于评估,是你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评估。也可以由你与开发商共同商定共同选择同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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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批准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组织形式;(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及其出资的基本情况;(三)资产评估机构的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基本情况;(五)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转所手续的时间要求。
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以下简称申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申请表;(二)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设立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提供出资证明;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提供验资报告;(五)合伙人或者股东简历,以及担任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六)经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汇总表、合伙人或者股东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年限及其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八)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九)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1、选址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施工图以及根据其计算出的已建土建面积; 7、总平面图; 8、建设工程预(决)算书; 9、在建工程实际投资说明; 10、若为商品房并涉及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报价;已预售部分的门牌号、面积清单;预售合同; 11、委托方的营业执照; 12、国有土地使用证; 13、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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