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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
1、入户调查:对原始合同、证书等资料进行收回,并登记造册,无法回收的签订承诺书;填报发包方调查表、调查摸底表。 2、测量制图:未流转土地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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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辽源国家矿山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建设,规范湿地公园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正确处理湿地公园建设与农业生产关系,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收益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湿地公园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 第三条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的农业生产项目利用,应当做到土地所有权不变,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生产用途;坚持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辽源国家矿山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是湿地公园建设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利用规划的组织机构,负责湿地公园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利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市国土资源、住建、环保、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和西安区政府及所属农业等相关部门、湿地公园所在地镇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湿地公园建设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或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根据以上两条可以让村里将这块地继续交给你家耕种,起码种到这一轮承包期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果村里确定了要收回,参照此条要求村里给予提高地力方面的补偿,我们这里实际操作中一般每亩2000元至3000元之间。
因为是确权到“户”,因此,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但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如果在土地确权期间,村集体有将该户土地重新发包给其他成员,那么可确权给其他成员所在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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