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欺骗消费者消费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2、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
应该以下列方式维权: 一、与商家协商解决; 二、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 三、行政申诉解决; 四、如果消费者与商家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赋予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标价签、价目表等所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对标价签的错误标示,虽不构成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其存在错误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对损失的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知道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者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时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做法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限定,消费欺诈做法包括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准则、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聘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置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掩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8人已浏览
1,862人已浏览
3,103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