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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只交强险中作岀赔偿。交通肇事至人死亡肇事者赔偿不起就只有负刑事责任。 #82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这项法规未对死亡伤残赔偿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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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所致人身伤亡保险人应赔偿。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述规定看,保险公司是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交通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其在限额内赔偿是法定的,并不附有其他条件,其赔偿既不以车方是否有责任为前提,也不以车方是否有驾驶证或逃逸为限制条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仅就财产损失做出规定,并不包括人身伤亡的赔偿,况且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已明确区分财产损失、伤亡赔偿、医药费的具体赔偿数据,显然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是两个不同部分。 不能把因人身伤亡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与直接的财产损失等同起来,这样不符合立法本意。 这一点从《保险法》关于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规定中可以体现。对于财产保险实行的是“损益相抵”原则,财产损失多少,则赔偿多少,不能重复获得。 如车辆投保了车身险,车辆被撞坏,关于车辆赔偿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也可以找致害人赔偿,但只能是其中一人赔偿。 而对于人身保险则不适用“损益相抵”原则,如该人投保了人身保险,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则该人在向致害人请求赔偿后,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从表面上看,该条规定与第22条规定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不相一致,但实质上第21条第一款与第22条之间存在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的关系。根据法学理论,除非特别条款明确排除的情形,一律适用一般条款。
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只交强险中作岀赔偿。交通肇事至人死亡肇事者赔偿不起就只有负刑事责任。 #82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九条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与受害方达成和解除交强险外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作出赔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还会向肇事者追偿:就是叫肇事者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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