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
养父和养女不能结婚,因为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由于养父母和养子女是法律确认的直系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相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养父与养女之间属于拟制直系血亲是不可以结婚的。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且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双方是法律上确认的拟制的直系血亲,具有同自然血亲一样的法律效力,是不能结婚的。
养父与养女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相当于直系血亲,不能。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1、《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本无血缘关系,由于收养关系的成立,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它是一种拟制血亲,又叫准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规定。由于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双方是法律上确认的拟制的直系血亲,具有同自然血亲一样的法律效力,因而是不宜结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2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