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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市、县(市、区)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
施工招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法,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严格控制以暂估价、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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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市、县(市、区)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所属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市重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行业分类分别会同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督。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招标人另选中标人或擅自重新组织招标,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拒签合同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所选中标人或擅自重新组织的招标结果无效,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交约定额度的或保函的,以投标违约处理,其不予退回,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招标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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