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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核算单(收据及明细)和转诊证明,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2、参保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接诊证明、出院小结等...
可清算,需要提供儿童出生证、准生证、父母结婚证和身份证、医院方面的收据、出入院证、原始收据等资料。为了享受与生育相关的清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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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院结算单丢了能补。可以去住院的医院住院部开发票的窗口向院方说明,出院结算单丢失的情况,要求重新补开一份出院结算单,如果医院方不肯重新开,可以要求给你复印一份出院结算单,给写上与原件一样的字样后盖上医院的公章即可。 如果经过与医院协商,找医院领导后医院还是不同意补办,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后申请法院调取出院结算单即可。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 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 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看看结算需要什么程序,一般可以有用药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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