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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解员职责:负责受理、登记、调解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宣传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1、主任职责: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提出本乡镇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搞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 2、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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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对土地承包合同需要公证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1、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的公证费收费数额,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来征收。 2、法律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公证,只是增强合同的证据作用,不会增加合同效力等级。如双方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没必要办理合同公证。
土地承包合同公证不一定需要土地证,也可以提供发包方拥有土地经营权或承包权的证明材料。根据《公证法》对土地承包合同要不要公证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针对土地承包合同而言,公证员首先要审查发包方是否拥有土地经营权或承包权,是不有权将土地承包给他人,即发包行为是否合法。所以,在申请土地承包合同公证时,应该提供相应的土地证,或其它能证明发包方拥有土地经营权或承包权的证明材料。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60年代初,土地承包曾在中国农村出现过,对解决当时农民温饱问题,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后因“左”的政策干扰,被当作“单干”而加以批判和禁止。1978年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土地承包在全国广大农村又蓬勃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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