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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约定利息诉请付还款期限内利息不支持在民间借贷中,双方没有约定还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还款期限内的利息的,不予以支...
没有约定借款的利息的处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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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间借贷利息的约定必须明确,且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出部分的约定时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根据《》的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法律是并没有进行太多干涉的。而在约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时候,也是完全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或不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但要是约定利息的话,那么最高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以年利率24%和36%为两个界限:24%以下的利息都受法律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部分会看作是自然债务,如果已经给付,不用返还,没有给付的,不能主张;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予保护,如果已经给付,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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