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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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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如果老人留有有效遗嘱,则按他的遗嘱执行。若没有留有遗嘱,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的,由去世老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不可避免的衣食费用和日常费用。二、老年人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向法院起诉赡养纠纷时,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支付内容,确定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患有一些慢性病的相对确定的药费由赡养人承担。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发生的金额和时间是不确定的。因此,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未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诉讼疲劳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是可行的。三、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不能自理,其子女有义务照顾其基本生活,但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自理,他人或养老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四、老年人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如果老年人没有住房,没有自住住房,合理的租金应计入赡养费。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于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已经成为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一直怀疑是否可以判断精神赡养,如何执行判决。笔者认为,精神慰藉作为义务很难判断和执行,但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老年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的费用,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的支付内容,由义务人承担。6、必要的保险费。除社会保障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费用也应为赡养费。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的保护,也为孩子分担了很大的风险,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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