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65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已经退休,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65岁被用人单...
65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中受伤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方虽属于法定退休年龄,但对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又重新工作或确有收入损失的,是应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的赔偿对象不仅仅针对人,甚至可以针对某一两运营车辆,因为车辆需要运输货物,如果因为车祸导致车辆受损,货物运输的时间被车祸导致要延迟,这个期间产生的费用就是属于误工费,也是要行为人来承担这部分费用的。
工伤认定以后就是工伤待遇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事先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则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工伤保险条例》全额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就支付费用、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甚至是用人单位拒不承担相关责任,农民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职员在患病之后,若是经相关机构认定已经达到病退的标准,那么职员在辞退时可以得到赔偿金,若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病退,得到的赔偿金相应的也就更多些。一般来说,若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需要在限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
65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已经退休,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65岁被用人单位聘用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关系赔偿工作中受伤的人身伤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8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512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