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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果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使用者规章制度...
1、单位超过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 2、这种情况下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主张至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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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内被单位辞退,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给出辞退原因,否则可以按照无故辞退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也就是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单位有证据表明员工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那么就是没有补偿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若公司确实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公司应当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3、有争议无法协商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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