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当明确两个概念,诉讼时效和诉讼期限。诉讼时效,是指请求法院保护的时限;诉讼期限是指期间。时效具有中止、中断;期限没有。时效,属于实体,法院不依职权主动审理,对方抗辩成立,驳回诉讼请求,原告丧失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实体权利不消灭。期限,属于程序,法院审查,过时限,不予受理。行政案件,一般涉及时限,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会告知提起诉讼的时限,过期的,法院不受理。
根据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告知诉权与诉讼时效的,则诉讼时效一般为3个月,后告知的不超过2年;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为告诉诉权或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从相对人或相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5年,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刑事辩护、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