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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口和计划条例》第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
不顾是2016年还是2017年,《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无对“哺乳期”作出限定。因此,你能享受的,则是根据国务院《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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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口和计划条例》第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但有违法生育的不予批准再生育;(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再婚夫妻按照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十二条;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到一方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山西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而且未经批准生育的,要征收1000元至3000元的计划外生育费。 所以根据您的情况是不符合要求的。
2018年1月20日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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