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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②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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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投资,养老金是收益。养老保险是因,养老金是果。缴纳足够年限的养老保险是义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是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要先尽到符合规定的义务,而后才能享受权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至少满15年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要求,不一定是充分条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至少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最低要求,但只是必要条件,不一定是充分且必要条件。不等于在所有地区,只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还要看你所在的退休地是否有附件规定。
关于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有以下几点,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的具体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的转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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