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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不重要,重要的是,1事实,(确实是你家人出钱买的)2证据。(确实是你婚前给你买的)...
一般情况下不算,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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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遗嘱或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但有本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的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依据《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答复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你办5月23日来函收悉,现复函如下: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证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特此函复。2000年6月5日综上所述,夫妻一方父母赠与的购车款,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赠与方式所取得的财产,在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并未明确指定,该财产系赠与给夫妻之中某一个人单独所有的情形下,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该财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公安部的答复函,亦明确指出,所谓行驶证,仅为公安机关是准予或者不准予其上路行驶的证据,不宜作为认定车辆所有权人的证据关于购车发票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核心证据,我认为不能,因为购车发票是车辆出售人根据提供购车款的买受人要求,填写或打印的发票。仅能证明该购车款是买受人出具。但是司法原则,鉴于夫妻一方的父母在赠与该购车款的时候,并未明确指定,该购车款仅为赠与夫妻一方购车所用。所以,还是应当按照共同财产予以认定。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等财产的,该出资应认定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男方父母出钱买车时,明确表示车是给女方的,则该车为女方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表示,虽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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