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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及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区别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发明人的概念。专利制度中所称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仅仅代表该人对于本专利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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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三款指出职务发明创造包括“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根本上来说你的专利属于职务发明范畴,你为了避开该条款而让亲戚申请并获得了专利。因为专利的发明人是一种认可和荣誉,不能更改,而专利权是可以转让的,故专利权人是可以改名的。另外,国外企业比国内的企业更重专利,一般都有人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的工作,如若他们检索到这个专利是你的,再结合申请日期等信息,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因为你是在职期间利用公司给的条件在公司的要求下完成了发明创造,所以专利权归属公司。
专利发明人是指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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