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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
报销规定 1、首先参保人去看病时,拿社保人看完病后,都会开一张药方缴费。 2、参保人拿挂号单去就诊科室看病,医生给参保卡去挂号处挂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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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社保报销大概在30日左右到账。
医疗保险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作为一个参保人,当年发生这些医疗费用,这些医疗费用符合社保报销要求,在社保第一次报销完之后,还剩下的一部分需要自付,如果这笔钱超过上年度的当地人均年收入就可以进行二次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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