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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其 一、如果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超过了三年,债权人再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会支付债权人的诉...
看情况: 其 一、如果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超过了三年,债权人再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会支付债权人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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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并提交还款证据的,原告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可能会败诉。
仅凭一张借条起诉,也有一定的问题,也有可能败诉,那就是虽然借条出具了,可能钱没有实际支付。如果被告提出异议,这就需要出借人另行提交证据证明钱已经付给借款人了。如果证明不了,可能会承担败诉的后果。《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好说是否会败诉。万事皆有可能。如果欠条不是打给你的,换句话说,债权人是另外一个人的,你来起诉,被告即债务人不会认账,你可能就会败诉。还有,虽然有欠条,但如果对方有你的收条,或者借钱时,你并没有将钱款实际给付对方,对方也不会认可的。如果对方坚持要求你出具实际付款的证据,你没有,那你也可能会败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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