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结婚证,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从来就没有办理过结婚证,并且是1994年以后在一起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受理,也没...
未办理结婚手续的,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可以分割的,按照双方占有的财产份额分配。同居期间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商离婚,一般需要结婚证。由于民政局在办理完双方离婚手续后,会收回双方的结婚证。协议离婚首先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分配财产和孩子的监护权,然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以下资料:1、双方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提交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双方应在离婚登记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明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书3、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1、未办理结婚证书的,同居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事实婚姻处理的,除非双方愿意重新发行婚姻登记,否则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向婚姻登记部门协商离婚。2、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表实施后,这种情况不是事实婚姻,而是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问题。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发行婚姻登记。3、曾经进行过结婚登记,如果丢失了结婚证明书,再次发行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有户口簿。身份证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文件,确认真相,重新发行结婚证书。重新领取结婚证书后,如果双方能达成离婚意见,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离婚意见,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