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贷款人转让债权不能超出原保证债权。贷款人可以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但保证人对超出部分不...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中情形的除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作为合同的标的,其本身的无体、实存的特征与其他标的不同,是值得重视的。根据古老的拉丁法谚“任何人不得转让自己并不拥有的权利”,决定了此种转让的债权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权利,而且是合法的。一个真实存在但不合法的债权对于债权人及受让人、债务人都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故合法性是其当然之意。这就是不确定债权转让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真实、合法。
由于债权转让期间,甲对乙的债权,不确定债权的转让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但是这种不确定不是最终不能确定,只是暂时存在争议,法院最终能够给出明确的判决认定。另外,通过终审判决来看,甲对乙享有的债权是真实的,不足之处仅在于尚处于争议之中。故不能认定债权转让协议本身无效。
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新合同约定由乙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发生纠纷应以乙市法院为管辖法院。 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只是也只能对合同中的债权转移进行约定,不能改变其他合同条款,没有债务人的同意不能变更管辖法院。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8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