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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一般是可以的,没有法律明令禁止此种行为。但是如果另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话,法院会暂时禁止处分房子。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
诉讼期间不影响正常生活,如果争议的标的就是租赁房,那也要先交,待胜诉后一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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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舍友两人于九月底合租房子,房东是余某、黄某等三人,他们当时收了我们押金一千元和十月份的租金,并列押金和租金收据各一张,签字人余某。但这个月我们发现他们根本不是真正的房东,之前不但没有告诉我们他们不是真正的房东,还假借房东的名义收取押金1000元。这个月我们想要回押金,余某说他现在不和另外两人一起工作,钱不在他手上,黄某说收据上不是他签的字,根他没关系,一拖再拖。我该怎么办?1、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
您的问题已收悉。 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您手上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您也可以委托律师询问这个人的详细信息,以便维权。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当时约好的报酬是多少?材料费收据有没有保留?业主已经入住了吗?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 第一种,出租人不愿续租,而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此时出租人可以提出排除妨害之诉,要求承租人搬离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第二种是关于装饰装修或扩建发生的费用纠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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