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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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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证明的普及器具费用计算。7、丧葬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标准计算。8、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扶养至16岁。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赡养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用:根据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证支付。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病人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病人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显然是不合理的。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按照是否具备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1、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不属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赔偿范围:《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因医院误诊导致延误治疗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病情和当地经济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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