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孩子在学校打架致人受伤由对方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已满16周岁的需要对自己行为负责,如果学校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这样的案件,受害方家属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则赔偿的主体不应只是你家亲属,还有学校,同时,受害方本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可以减轻民事赔偿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的,由殴打方承担责任。因为是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学校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还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龄,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完全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到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18周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根据最新侵犯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是18周岁以上学校的责任不大。 如果学校在孩子生病的过程证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0人已浏览
897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5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